马记老板因为没做情报工作,并不知道常记新招揽了实力派大拿,仍旧用老眼光估量对手,以为又是大堆无用的表面噱头,正好叫他丢人现眼,自取其辱。见对方让己方先唱,毫不在意,命高手出场。
高手确乎有实力,一曲歌罢,观众唏嘘赞叹,不少女人红了眼眶。高手得意非凡,一脸藐视站在台上,等着对手表演。
宋微被己方人马簇拥而出,上台后,先停下来理了理衣裳,才举步向前。他根本不看观众,眼神直接落到天边,仿似魂魄离体般定在当场。
虽说上台歌手都化了浓妆,但底子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妆容效果。宋微皮肤细白,粉抹上去浑然一体,哪像马家那位高手,厚厚几层也遮不住青黑的胡子茬。他五官又精致,再如何夸张涂画,脸上仍然端正漂亮。加上这段时间瘦了不少,身形越发修长,行止间真个飘飘羽化,弱不胜衣。
待他启口开唱,歌声缥缈凄绝,悲苦哀怨,直入人心。偏偏脸上却没什么表情,空洞茫然的双眼无意中扫过人群,每一个和他对视的人,都忍不住心头一滞,继而从那歌声里听出生离死别,听出属于自己的哀痛与悲伤。
众人如痴如醉,泪下而不自知。台上唱歌那人,既像脱俗的仙,又似幽艳的鬼,勾走了听者的魂。
马家高手唱得绝不差,长得也绝不丑。然而被宋微这一比,仙也不是,鬼也不是,顶多算得半个人妖。
宋微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,当即成为凶肆街上头牌挽郎。常老板大获全胜,扬眉吐气,赢得五万钱彩头,分了十分之一给大功臣马良。
从此以后,凶肆街上唱挽歌的生意,大半归了常家。连带常老板的纸马生意,乃至整个东街的丧葬生意都好了不少。宋微跟着常记的挽歌班子到各主家上门服务,因他唱得实在是好,每每情真意切,动听又感人,名声日益响亮。不少大户人家办丧事,会特意指定,挽歌非马良公子亲自领唱不可。
唱出了名,钱多起来,派头自然也大起来。有时档期冲突,谁家势大钱多,就去谁家唱。有时几场连赶,每一家都只能选择性地唱一部分,或亲友吊丧日,或出殡送葬日,轮流搭配着来。
倒不是说京城死人频繁,而是这年代丧事复杂繁琐。停灵吊唁家祭出殡,光需要挽郎到场的,最减省也得三五天。
宋微忙得连轴转,恨不得给自己来个经纪人才好。唱完这家唱那家,络绎不绝替人送丧的工作间隙,也会不由自主想想正事。原本就犹豫不决,越拖越没胆子。有时候仰望天空,远眺楼台,觉得与自己惦记的人,还有惦记自己的人,待在同一座城市里,就这样保持下去,相思相望不相逢,也没什么不好。
天气日渐寒冷,不觉到了年根底下。凶肆街商铺多数安家在此,过年时也照样张灯结彩,烟花爆竹,一片喜庆。只是映衬着店堂里的寿衣棺材,门窗外的纸钱纸马,未免诡异。宋微本地无家,老板又爱惜人才,就在铺子库房边单腾出一间屋子给他住。到这年节时候,还省一个守夜的人工,两全其美。
除夕晚上,宋微跟自家老板同事喝完一顿,又被隔壁棺材铺老板拖去喝了一顿。会唱歌,能喝酒,嘴巴甜,长得帅,曾经的大家公子落魄之后,彻底融入群众队伍。那受欢迎程度,就别提了。过年前夕,至少三户店铺的当家人或明或暗认真关心过马良公子的个人问题。
喝到凌晨,他才带着几分酒意摇摇晃晃回到自己住处,倒头睡下。
“啪!啪!常老板,开门哪!开门哪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