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录:
《挽歌》第一首作者三国魏国缪袭
第二首作者西晋陆机。
关于落魄公子唱挽歌混饭吃,参见唐代白行简《李娃传》,哈哈!
第94章 哀怨相关歌一曲,温存可表梦重来
凶肆街上唱挽歌的,当然不止一家。同行是对头,又是做的技术活,难免场场斗输赢,时时争高下。东边这家,也就是宋微服务的这家,老板姓常,铺子号曰常记。西头那家则是宋微目前的本家,马记。
论唱功本身,常记不如马记。几个挽郎只及专业中上水平,比不得对方有高手。好在常老板心思灵活,财力雄厚,在装备和配套设施上大下功夫,又发挥纸马作坊的长处,把服装道具之类搞得美轮美奂,华丽眩目,倒也拼个旗鼓相当。
自从发掘了宋微这块璞玉,常老板简直乐得晚上睡觉都要笑醒。常记的几个挽郎集思广益,各展其能,倾囊相授,把所擅长的曲目,演唱的要领,一一教给宋微。常老板还非常注意做好保密工作,严肃叮嘱不得泄露出去。
原本宋微答应改行,主要原因有两个。其一,挽郎须上门服务,走街串巷,上至大家世族,下至平头百姓,都有机会登堂入室,是打听消息窥探故人的上佳行当。其二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挽郎出场时要上妆,且上浓妆。傅粉涂脂,脸上雪白的厚厚一层,几乎看不出本来面目,很符合宋微目前掩人耳目的要求。
他其实还没想好到底该做什么,反而本末倒置先想到了该怎么做。这很好理解,他熟悉和擅长的,始终是形而下的、具体的问题。那些形而上的、操控全局、决定长远的思考,难度实在太大。
既然答应了,便没有随意敷衍的道理,再说本来还欠着人家的情。宋微天生唱歌一流,音色好,音域广,最最要命的是,嗓音里天然带着情意,开腔就能感染人心,极具蛊惑性。他学起这些东西来,快得很,举一反三触类旁通。歌词虽古朴但并不深奥,往往唱几遍那意思就恍然大悟。他算是亲身体会到了古人所说“熟读古诗三百首,不会作诗也会吟”的真谛。
这份工作既发挥所长,又轻松灵活,且符合个人兴趣爱好,兼能有效发泄郁闷心情,比那什么不着调没前途的六皇子不知强出多少。等宋微从常老板手里接过预支的两贯钱工资,就更满意了,收入水平稳超工薪阶层平均水平。
真是完美的职业啊。若是可以,让他一辈子干这个也没意见。
本来对于常记这帮人摩拳擦掌预备厮杀的状态还有些好笑,随着宋微越唱越投入,真把自己当成上阵杀敌大将一员,每日里充实忙碌,那什么前世轮回今生恩怨,生之意义死之价值,等等先。
常老板给马老板正式下了挑战书,双方约在冬至日赛歌。宋微练了一个多月,正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,万事俱备只欠发声。
到得冬至这日,凶肆街以常马两家为首,分作东西两派,各家铺户无不倾巢出动。加上附近街坊居民前来围观,把窄窄一条街道挤得水泄不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