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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鸭嗓连忙去挡,哪怕穿戴了护具,还是不免倒抽了口冷气。

荣荀的身体开始绷起来,小臂上虬结漂亮的肌肉暴起了青筋,让他手臂上的那些深深浅浅的伤痕更显狰狞。

哪怕此时他面上还是那样风轻云淡,但他出拳的力度却暴露了他的心情。

是真的糟糕。

公鸭嗓没空再开口说话,心里却还是在想难不成是见小先生不顺利还是怎么。

荣荀能够猜到他在想什么。

但其实不是。

他的烦躁和余今有关,却又没那么大的关系。

更多的是起源于他自己。

他像个怪物。

注视着余今的每一分每一秒,他都想要把那条小金鱼从巨大的鱼缸中捞出来,换个地方养。

不是什么玻璃缸陶瓷缸,他是想剖开自己的血管,将小金鱼放进去,用自己的血肉去饲养他。

也不是比喻和形容,而是真的这么做。

从他十三岁那年,小金鱼游到他身边,朝他伸出手,拽住了他的那一刻起,荣荀就想把小金鱼牢牢地抓在自己掌心里。

他曾在多少个日日日夜夜想,这世界上唯一能够拥有永恒的方法,不外乎是他和他融为一体。

他们共用一个躯壳,就可以同生同死。

也可以永远在一起,无论怎样都不分离。

……但荣荀忽然讨厌这样的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