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, 都抱着一颗晶石,枕在脑袋边。两只爪爪圈住, 护得紧紧的。生怕江以辰给它偷了去似的。
对此,仙君表示自己很不高兴。
倒不是因着小兔子护食的举动。而是小兔子喜欢吃的亮闪闪石头, 有一个多数现代人都会敬而远之的“生产地”——丧尸。
天知道江以辰第一次发现,小家伙竟然爱上了晶核的口感时, 内心有多崩溃。
然而, 并不了解食物来源的小兔子,却只觉得这些石头不仅五颜六色的煞是好看,而且还自带各种口味。
比如说红色的比较辣, 绿色的比较清爽,蓝色的冰冰凉凉……
个个味道纯正,能量丰富。咬上一口, 美味无比, 舒畅赛神仙。
终于, 在小兔子沉迷美食的第二天, 仙君忍无可忍,提溜着小兔子的后颈肉,把毛团子抓到自己身边, 自储物戒指里取出一张照片,放在小兔子眼前,严肃道,“你看。你吃的东西,就是从这里面找出来的。很脏。知道吗?”
小兔子一脸懵地看了眼长相狰狞的不明生物脑壳里,哗啦啦流出来的一摊黑灰白的恶心“污水”,又看了眼手里抱着的漂亮石头。登时惊得浑身炸毛,爪爪反射性地一抬,就把晶核给丢了出去,转身把自己埋进一旁的被窝里,只留给江以辰一个瑟瑟发抖的圆球尾巴。
嘤!白白昨天都吃了什么!
这个世界上,怎么会有亮闪闪这么可怕!
还不如啃石头呢!
江以辰:“……”
早知道这么不经吓,他昨天就把照片给要了。还费了那番苦口婆心劝导的时间。
“江师弟,可是在?”
小兔子颤抖的圆尾巴一顿。便见那毛毯中光芒一闪,显出一个白嫩可爱的少年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