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指顿了顿,他也回了两个字:晚安。
接下来几天,沈默靠手机地图的帮助,成功的扮演着出色的导游,带着温祈把c市该逛的几个景区都玩了一遍。
吃饭坐车,包括买的字画全是温祈出钱,有时候坐公交的硬币都是他出,好像他才是被包养的那个。
两人相处的也很融洽,不交谈的时候,有默契的投入自己的世界,当某个话题带起共同的兴趣时,无疑是愉悦的。
有时候坐在街边,并不交谈,也不会感到尴尬和无聊。
请的几天假到了,温祈躺在酒店床上,手里的手机已经被他握的发烫,那条短信改了又改,一个个字读了很多遍,从最开始的找借口检查错别字,到现在的放弃自己被莫名情绪淹没。
脑一直浮现少年的身影,温祈苦恼的叹息,慎重考虑,他想,还是再等等,确定自己到底怎么想的。
c市另一个区,沈默在看书,手机放在旁边,一直没动静,他按了按眉心,对温祈的理智表示赞赏,之后就是对自己计划失败表示悲哀。
自从温祈离开c市后,他们之间再也没有交际,也没有通过电话,在群里都隐身或者潜水,仿佛那些天的朝夕相处真的没留下一点痕迹。
沈默每天都很忙,他发现自己随便写的一章,告诉所有人那篇无法再写下去之后,读者反应极为强烈。
不知道那些读者是男是女,生活在哪个城市,做着什么,一切都不知道,但是只字片语间的鼓舞却能让看到的人莫名的感动,这大概就是字的魅力。
人与人之间的相处,在无法面对面的情况下,有时候得到的感觉或许会更真。
两天后,沈默按照自己以前写记录资料的风格,重新开了一篇,写了5000多个字上去,没想到效果比自己预料的要好太多。
沈默打字的时速基本3000到4000,所以每天一章上去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压力,那篇是挖墓的,主要是他以前研究历史的那些知识。
他会跟下的考据党讨论,这对他来说,是种享受,就像是在课间跟学生在一起。
比较麻烦的是,沈默最近才了解到一篇想上架还需要满足数据要求,以及字数达限,这么说,他必须得写二十多章才能看看要不要再继续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