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些布料就算只是随便扫上一眼也知道价值不菲,都是她没见过的料子,那个光亮的程度,跟抹了一层油似的。还有上面绣着的暗纹,怎么看都瞧不出针脚的痕迹,仿佛那图案本来就在上面_样,用的还是金丝银线,特别的好看,也显得富丽贵气。虽然没什么大红大紫的颜色,但都是挺雅致的色调。寇婉婉当时就心动了,她最好的衣服都比不上这里任意一匹料子,国公府的东西,果然不一般!
“姨母这是在忙什么呢?”
薛丽萍脸上的笑意淡了一点,“在看料子,准备给承兆和惊蛰做衣服。
“惊蛰堂哥可真是好运气,能被姨母当成亲生儿子_样宠着。”
“我确实当惊蛰是我的儿子。说来也得感谢钟以秋,要不是她生了惊蛰啊,我这哪有人疼?不过喜欢惊蛰也不能说是惊蛰运气好,而是惊蛰人好,哪哪都好。认识惊蛰的人都应该喜欢他,要是有人不喜欢,那就是这个人的问题!”
寇婉婉脸上笑容不变,“姨母说的是,就是我第一次见堂哥都觉得很有眼缘!堂哥长得好,不是很像叔叔,估计是遗传了钟婶婶的好相貌,这性格脾气也是顶好的。从前只听说堂哥的性格阴鸷,不喜欢与人交流,但是等亲自看到人了才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,果然有的时候还是人言不能尽信,总得要眼见为实!”
这一番话成功讨好了薛丽萍,这多数为人父母的,最喜欢听到的不是别人夸自己,而是夸自己的孩子,听到别人说自己的孩子好,那就比什么都高兴。当然像宼千山那样连自己的孩子都能如此狠心对待的绝对是个例外。
“你能这么想就好。我看你也是个懂事的,当要能够分清楚是非,不要人云亦云!以前你没跟惊蛰见过,是从来没去过惊蛰家?”
“这倒不是,去是去过,虽然次数不多,但过年的时候还是会和父亲母亲去瞧瞧,只是从来没有见过堂哥而已。每次过去的时候薛婶婶就说堂哥的身体不好,在屋里养着,我倒是有提过去看看,但是婶婶总说我身体底子不是很好,担心我过了病气,不让我去,在人家家里做客,我也不好坚持,所以这么多年来都没有见过堂哥。可而今见堂哥神采奕奕,也不知道是身子调理好了,还是当初有什么别的隐情。但不管怎么说,我一个做晚辈的,不好妄加猜测^”
“恩,你倒是个有分寸的。妹妹不是惊蛰的亲娘,所以对惊蛰_直……_直不太上心。再加上自己也有个儿子,就难免涉及到争夺家产这些事情,自然也就对惊蛰不好。她的话,你听听就是了,不用当真。惊蛰是好孩子,不跟她计较,但我绝对不会亏着惊蛰。日后我总会寻个由头,就把惊蛰永远留在国公府里,就让他做我的儿子,省得回去之后又要陷入那水深火热的日子。我疼在心尖子上的孩子,可不是给别人亏待的!”
“姨母心善,这也是堂哥的福气。说来姨母疼爱堂哥的样子,跟娘亲疼爱我的样子真是像,我母亲一直将我视若掌上明珠。我是个女儿家,很多事情都不能像个儿子一样帮父亲分担,我也知道父亲_直想要_个儿子,但就是因为父亲爱重母亲,也爱我,所以才一直没有纳妾,直说将来我嫁人了,就把所有的家业都给我当做陪嫁,一定要给我找个好人家。家境倒还是其次,最主要的是要知道疼人,要对我好!”
薛丽萍点点头,对寇婉婉的父母明显有了几分好感。在许多有钱男人都是三妻四妾的当下,寇婉婉的父亲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做法让人很容易新生好感。
且不管是因为什么,至少这人做到了很多男人都做不到的事情,对于一个女人来说,即便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,可听着这么有情有义的事儿,就还是觉得心里头暖暖的。
特别薛丽萍作为妾室,一直都很羡慕别人家夫妻和睦。她从来没有真正得到过夫君的爱,他的夫君会娶她,也仅仅是因为婆婆说家里人丁单薄,得多娶几房回来,添丁添福。她之于自己的夫君而言,就只是个生孩子的工具,没有半分感情在。所以当初儿子自己建府之后,她搬出来跟儿子住,她的夫君没有任何阻拦。不阻拦,就是因为不在乎啊!
寇婉婉确实有本事,就几句话的功夫,不仅稍稍改变了薛丽萍原本对她不假辞色的态度,甚至连带着对以前不怎么有好感的宼万水夫妇都有了好印象。
薛丽萍甚至觉得自己以前是有些以偏概全,不能因为宼千山不是个好人就觉得宼万水也不是,惊蛰还是宼千山的儿子子,父子差别都这么大,别说兄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