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间热气蒸腾,湿雾缭绕,少年从里面走出来,头发犹自向下滴水,一双脚自小腿往下也是湿的,踩在木质的地板上,洇出小小一团水渍。他身形单薄,耳颊透红,充斥着鲜活的少年气,是故这件黑衣穿他身上显得不伦不类。
昨夜他专门放了小船下去,急急去附近城镇买了些身衣裳,或华贵或素雅或长衫或短骑,零零总总十几身,不怕他挑不中喜欢的,可他偏偏挑了件黑的,生生将他那股喷薄而出的少年风采压出了二分邪气。
燕昶微微皱起眉头:“怎么穿了这件。”
余锦年低头看看,拖着刚在热水里泡疲了的嗓音,慢吞吞道:“怎么,这件我喜欢,不行?”
燕昶没有继续纠缠衣服的事,而是回头看了看桌上吃剩一半的饭菜:“听说你今日下了厨,可是我船上厨子做的不和胃口?你喜欢吃什么菜色,吩咐周凤一声便是……苏南菜可吃得惯?”
余锦年道:“不了,人心叵测,还是自力更生更妥当。”
燕昶似乎压根与他不在一条线上,自顾自说道:“过两日抵缙城,当地木匠活计出类拔萃,到时给你买些机关小玩意来打发时间,听说他们会做一种会报时的机关鸟,每个时辰鸣一次,好玩得紧。对了,这些莓子可还算甜?”
他捏起一颗草莓,递到少年眼前。
余锦年挥手格开:“不知道,没尝,正好你都拿走吧。我阿兄不叫我吃别人的东西。”
“——余锦年!”燕昶郑声。
余锦年不怯,直楞楞地与他对视,憋了一天一夜的气终于发作出来:“打住!别摆出一副以权压人的气势,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,既然你不想说,那我也不想知道。你喜欢玩这套金屋藏娇的把戏,天底下有的是人愿意陪你玩,不过我没这种兴趣。你要是这条胳膊还想要,下个码头,老老实实放我下去,我既往不咎,你这病我还给治,否则……除非你弄死我,不然你这胳膊我早晚给你毒残了!”
燕昶操风控雨,罚过的人不计其数,还是平生第一次被别人说“既往不咎”,他手指一松,那颗草莓掉在地上,滚进鞋底,顷刻间碾落成泥。他伸手掀去了余锦年肩头的黑衣,只留他一身湿漉漉的亵衣在身上,冷冰冰地贴着:“那倒是要看看,究竟是你这张嘴先软,还是我的手先残。”
“周凤!锁门。抵京之前,没我的吩咐不许打开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