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家的车马均休整完毕,各自套好了鞍,只等着出发。
余锦年被婶娘一家塞了许多土特产,寒暄半晌才上了车,那小萝卜头还没跟他玩够,有些恋恋不舍地朝他招手。他瞧那娃娃哭得颇凶,是真的舍不得,于是从车后随身的箱奁里翻了翻,找出一根缠玉楠木笔,崭新的,还未沾墨,从窗口扔给小萝卜她娘。
然后单臂趴在窗口,笑哄道:“莫哭啦,你不是爱写字吗,送你支笔!日后好好读书,成了状元,到京中来找我。”
小娃娃抽抽噎噎地说着“肯定要考上状元”之类的话,他娘却受宠若惊:“这么贵重的笔,我们可不好收……”
“不过是支笔罢了,我瞧这娃娃是个当状元的料子呢!”余锦年摆摆手,“好了,走啦!”
前头吕家已经走远了,余锦年放下车帘,钻回车厢,皮肉俱软地歪在某人身上,翘起了二郎腿。季鸿调整了坐姿,让他枕得舒服些,这才轻轻敲了两下车壁。
也上了路。
出了村子有四五里,便是一个岔路口,一条往北,一条斜向东南,一直走下去,便能连上去往东边河洛城的官道。
季吕两队人马就在此分开,各奔前程。
余锦年挑开车帘,向东面望了望,直看到吕家最后一个脚仆也消失在密林山道之中,他才收回视线,浅浅地叹了口气。
季鸿摸了摸他的额头,问:“怎么了?可是又难受了?”
余锦年摇摇头:“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样。”
……
分别了吕言嘉一行人,他们一路上风平浪静,过了这道山口,再往北便是一望无际的平原,官道参差纵横,城镇鳞次栉比,比起南地的温软风土,北方又是另一种凛然飒气。夏京的歌舞升平绵延到此,便成了令人眼花缭乱的繁华大气。
闵家兄弟早就坐厌了马车,各自弃车骑马,一匹“疾风”,一匹“琥珀”,携着两名身着骑装的英俊公子,器宇轩昂,好不养眼!看得余锦年眼巴巴直羡慕,觉得能够纵马奔驰,才是男儿本色。
京中的世家子弟,没有不射艺精湛的,都是自小便被教养起来,季鸿自然也会骑马,只是他少时身体不佳,非到必要,也没人敢叫他上马去跑。况且他自己对骑马一事并无多少乐趣,只偶尔被闵雪飞拉着出去散散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