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
40、我宠的,我喜欢 ...
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,华黎身上还有着斑斑点点的吻痕,胸腹上还有干涸的痕迹。希斯洛带着笑用盛水的皮囊润湿了叶巾交给华黎。洛蒙已经做好了早饭,卡塞尔去领他们的份额。华黎穿上皮裙,支支吾吾地说:“我在帐篷里吃就可以了。”
“马上帐篷就要拆下来带走了。”金熙当然知道华黎在犹豫什么,他说的可是实话,纳兰和希斯洛已经准备要拆帐篷了。华黎用胳膊挡着自己的胸口,他略略低头,就能看到围绕着乳.头和胸肌中缝,还有小腹上的吻痕。金熙抬起他的下巴:“天那么黑,我也不知道那块布是你的斗篷啊,谁让你连件上衣都不带。”华黎脸上泛红,气恼地起身扑倒金熙身上,在他的脖颈上留下一个清晰的齿痕,大步跑出帐篷去了。
早饭的时候,几个人的气氛明显变化了,虽然还是很安静的,但是只是淡淡的尴尬,彼此之间的疏远却莫名的拉近了,或者说,他们之间的距离,就是他们每个人和金熙的距离。
洛蒙来比蒙的时候,为了稳妥的携带祭祀物资,尤其是那块翡翠,乘坐的是长鼻兽,形如巨大的食蚁兽,高壮强大,能够同时乘坐三个兽人。而金熙一行离开洛蒙之后则要穿越广袤的干旱草原前往圣地,为了躲避朔蒙的侦查,不能乘坐双头枭,所以带的是犀兽,形如巨型犀牛,长有六蹄,适于草原和山路,到了洛蒙之后再换乘速度更快的恐鸟。因为稳妥,所以速度不快。
华黎一向喜欢出风头,总要坐在前面,今天却跑到了卡塞尔身后,和卡塞尔共乘一骑。但是却还是有兽人特地凑过来:“唉,华黎,你看我是不是眼圈黑了?”“没有啊。”华黎不明就里,还傻乎乎地回答。结果兽人说:“昨天那么吵,都没睡好哦。”华黎愣了一下,再看看对方挪揄地看着他胸口的眼神,就只能羞窘地无言以对了。
不过华黎的抵抗能力还是很强的,也就第一天的时候被人调侃得无话可说,接下来的几天每天晚上都被金熙狠狠吃个干净,他就不再害羞了,反而和熟悉的兽人勾肩搭背地,以过来人的口气传授经验。他这副没心没肺的痞气样子,晚上自然会被金熙再狠狠地“惩罚”一通,不过他第二天又生龙活虎地去到处找茬。
华黎这种放得开的性子,确实挺招金熙喜欢,谁不喜欢自己的兽人在床上放得开呢?虽然被别人听壁角不太舒服,但是无论是兽人对华黎的艳羡还是雄性对自己的嫉妒,其实还真有点满足他的虚荣心。不过更深层次的原因,只有希斯洛一个人看出来了,那就是每天晚上华黎的受宠,让金熙和洛蒙部落的关系迅速拉近,啸现在已经完全拿金熙当自己的“女婿”看待,乌江大祭司对待金熙的态度也变了很多。这还是受了白翎的启发,别看那天在床上狠狠欺负了雨林,那只是他卧室内的恶趣味,平时对雨林可是疼爱的不行。本来在正式联合两个部落之前,雨林应该先回到洛蒙的,但是白翎带着一堆东西到了乌江大祭司的帐篷,最后被乌江大祭司和颜悦色的送了出来,这趟旅程里也就没了雨林的影子。
无论白翎和金熙,他们的身份都注定他们对雨林和华黎的爱有着政治的意义。但是感情是骗不了人的,白翎是完完全全的这个世界的雄性,所以他在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雨林的爱。而金熙心思要比白翎复杂,同样也是用自己的方式爱着自己的萨尔们。
不过拜华黎每天晚上放浪的声音影响,这次联合祭祀没有找到心仪人选的洛蒙兽人和雄性,竟然自产自销,在这几天里出现了好几对情侣,甚至还有同时收到两个兽人好感的“人生赢家”。
经过漫长的跋涉,穿过草原,丘陵地带,直到到达大山深处的茂密森林,才最终到达洛蒙部落。洛蒙部落在三面环山所圈出的丛林带,整个部落的房子都是木制的房屋,离地大约一米左右。跟着洛蒙使团进入洛蒙部落的时候,早早迎在门口的洛蒙爆发出一阵欢呼。金熙正在奇怪,就看到一个长得很帅气的雄性走上前来,迎接乌江大祭司和啸族长。
“父亲,欢迎你们回来。”他站到乌江大祭司身边,敞开双手,转头面向金熙。“这是比蒙的金熙冕下。”乌江为两人引见,“这是我的儿子,湍流。”“这就是从比蒙拐回来的雄性?看上去也不怎么样啊。”在金熙想要友善地打个招呼之前,湍流说出来的话让他一下就冷了脸。
“不得无礼!”乌江大祭司低声怒斥。他安抚了前来迎接的洛蒙,在大家好奇的眼神里,带着金熙来到了洛蒙部落的白石神庙。他对赶来的啸族长的儿子怒风和湍流说:“我再次隆重地引见一下,这位是得到艾露尼女神恩宠,学到艾露尼神文的金熙冕下。在联合祭祀之后,经过我,啸族长和比蒙白蝉尊,康迪族长商定,洛蒙将并入比蒙部落。”
湍流本来还对金熙很是不屑,但是听到乌江的话后,才反应过来:“什么?”
“感谢乌江尊一路将我们带到这里,时间紧迫,今天修整一晚,我们明天就要出发,不如我们先下去休息吧。”金熙知道接下来乌江要说的是比蒙的强大和洛蒙的失败,这个话题可不适合他旁听,所以明智地决定送他离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