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。”路易的身上只有一条皮裙,皮裙一脱,他干净利落的入了水。
在他下去没多久,歪嘴萝莉也跟着钻下去了。
孟九昭慌不迭将他扔到地上的皮子捡了起来,叠好,然后重新抱在了怀里——冰面上太冷了,任何东西只要放在上面一会儿,就会结上薄薄一层冰,皮子也不例外。
孟九昭有点后悔自己居然开口要了那么难找的食物。
比鱼还好好吃的食物,就是这里特产的一种虾。手掌大小,皮肉接近透明,稍微一哈气就会变成微微的粉,同样是生吃,这种虾的口感居然比鱼还要好!孟九昭还是捞鱼的时候无意中捞到过两只,当时见他爱吃,路易把自己那只也让给他吃了。因为小而灵敏,所以对于堪塔斯来说,这是一种吃力不讨好的猎物。
路易对自己真好——
孟九昭心里想着,想到路易刚刚光裸的脚,他决定给路易做双鞋子。
现成的材料只有鱼皮,还有就是沿途收集的一些皮子了,孟九昭手很巧,很快他就用这些东西给路易做出了两双靴子一样的鞋。
做好了鞋子,他又想到路易似乎还没有上衣,于是他又开始鼓捣上衣……路易还没回来,孟九昭已经快手快脚给他做了一身衣服了。
看着手里针脚整齐、还略带设计感的史前皮大衣,将衣服展了展,孟九昭内心由衷升起了一阵感慨:自己真贤惠啊!
简单的欣赏了一遍,孟九昭很快就把衣服折好塞到自己的衣服里了,衣服很凉,孟九昭忍不住哆嗦了一下,不过他很快忍住了。
燃料不够生火用的,孟九昭就用体温暖一遍给路易做得衣服,这样等他上来,衣服就是暖暖的了。
蹲在冰面上,怀里抱着冷冰冰的皮衣裳,孟九昭眼巴巴盯着前方的那个冰窟窿。他看的太入神,以至于路易从里面冒头的时候,他被下面的龙脑袋吓了一跳。
路易变成了龙形。
也是,对于堪塔斯来说,龙形应该更方便吧?无论是捕猎也好,还是平时生活也罢。自己怎么忘了这茬呢?这衣服做的也太积极了……心里这么想着,孟九昭小心翼翼的把毛衣下面的一大团衣服往下拉了拉。
正想神不知鬼不觉把衣服偷渡到背包里,路易却叼住了他。
整个人被路易在空中翻了个个儿,等到孟九昭晕头晕脑重新睁开眼的时候,他发现自己路易桎梏在腿间了。
从小到大,孟九昭最常待的位置:白爸爸的脖子,布莱克爸爸的头顶,爷爷的大嘴,外加路易的双腿间。
明明是惯常待的地方,如今孟九昭却忽然害羞了起来,原因无他——路易他、他现在是人形哒!
白天在明亮的地方看路易,孟九昭有种简直睁不开的感觉!
堪塔斯的美貌实在太有杀伤力了,何况路易长得比一般的堪塔斯还对自己的胃口。
要死了——
心脏砰砰跳着,孟九昭忍不住按住了自己的胸口。
下一秒,他的毛衣却被拉了起来,路易的手掌随即滑了进去——
“喂!不要在这里呀!”脸蛋热得发烫,孟九昭推搡着路易的大掌。
就在孟九昭又羞又急的时候,他的胸口忽然一空,路易的手掌随即离开了。
“这是给我的?”路易低沉的声音随即在上方响起。
眨巴眨巴眼睛,孟九昭这才发现:路易刚刚拿走的是原本暖在自己胸前的衣服。
好……好丢脸的赶脚……
“是给你的啦!”摊开身子,孟九昭自暴自弃的承认了。
从孟九昭身上站起身来,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之后,路易穿上新衣服过来了。原本孟九昭对自己的手工挺满意的,可是看到重新走过来的路易的时候,他又觉得自己的手工实在太差了,这样简陋粗糙的衣服,简直糟蹋路易了。
“好暖和,谢谢阿秃。”路易却很满意的微笑了。
“我早就想穿阿秃做的衣服了,之前阿秃给我织的毛衣就非常喜欢。”不愧是之前经常发表演讲的男人,说起甜言蜜语来真是动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