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蒙德应该当庭做出判断。”
“她有资格要求蒙德这样做。”
陪审团成员是不具备法律背景的,他们有老有少,有男有女,全部由随机抽取的普通人组成。
有人说,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,导致了诉讼的抗日持久,违背了现代社会诉讼效率的原则。又因为陪审团毫无法律背景,不了解法律条例,他们对案件的判断和认定,并不是出于严谨的逻辑推理上,而是所谓的“社会正义感”——这就是为什么丽萨要制造新闻舆论。
很难说这些陪审团成员,在被抽中前,已经经受了怎样的新闻洗脑。
法官判定夏晓兰赢了官司,陪审团持反对意见的话,这场诉讼就是持久战了。
陪审团制度一直受到质疑,却又一直执行,因为这些被随机抽选出来的普通人,有效防止了法官滥用审判权!临时组建、随机抽取、事后隔离,这就是陪审团的基本规则,这种制度,还能有效防止司法……仅仅贿赂法官没用,一个案子如果法官判的太荒谬,这些陪审团成员就是最后一道防线!
听起来就很奇怪的审判偏向,一定就是不公正的,陪审团就能发声的!
向陪审团卖惨固然能得到同情分,像夏晓兰这样靠着镇定自若的自信,亦能赢的尊重。
做了坏事的人,会心虚,会慌乱,会虚张声势咄咄逼人。
陪审团历经上午和下午的庭审,他们有自己的判断。
他们要求蒙德回答问题!
难道所谓的专业壁垒就真的那么强?
他们倒要看看,以普通人的眼光选出来的作品,和普利兹克建筑奖得主选出来的是不是截然相反——夏晓兰一个华国女学生,坚持要到美国打官司,有这么多美国证人愿意出庭替她作证,不会个个都被收买了吧。
gmp的合伙人作证。
康奈尔的学长作证。
康奈尔的教授作证。
有钱的富翁作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