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板,你在等晚队长?”方晴都不知道老板有什么毛病,下午明明走了,结果绕了一圈又开回来了,车就跟长了脚似得扎根在这儿不动了。
后排坐着的就是下午离开的沈判。此刻随意的靠在椅背上,侧着脸,昏暗的光照进来明明灭灭打在沈判的侧脸上,沈判目光所及的方向,正好对准了三楼,他的一张脸一半隐藏在黑夜中,看不出情绪,另一小半有几分暖意,勾勒出笔直的鼻峰,不似常人的温度似得。
沈判没有开口,但方晴知道猜对了。
下午她去办手续,办公室就留老板和那位长得好看的晚队长,一看两人就认识。这次来燕市,活并不大,像她这样实习生就能搞定,结果老板一听是燕市非要跟她一起出差,吓得她半死,还以为老板对她有看法。
现在知道因为什么了。
可能是在一辆车沉默了太久,方晴也不像平时那么毛老板了。
声音不大带着几分讨好的笑意,说:“老板,你要追晚队长呀?”她看老板没生气也没否定,八卦心压不住了,说:“听说晚队最近在忙那个别墅楼案子,估计加班就是因为这个,老板我们明明看见了凶手,要是给晚队提供——”
“方晴。”沈判突然出口。
吓得一哆嗦的方晴答了声,隔着镜子小心翼翼看向后排。沈判一张脸彻底陷入黑暗中,看不出表情,只是一双眼很亮。他开口,声音没什么情绪变化:“为了私人利益触犯公司条例,下场不需要我再多说了。”
方晴一身冷汗,轻声恭敬道:“老板,我知道了。”
“原则就是原则。”沈判说完下车,方晴急了,沈判看了眼,“你自己回公司。”
“那您呢?”
沈判没回答,方晴刚被吓唬完一点也不敢对老板决定有异议,只好乖乖开车离去。车子走了,沈判一袭黑衣,完美的避开路灯,隐藏在夜色中,抬着头继续盯着三楼窗户看。
办公室里。
“凶手初次犯案果然留下很多证据。”吴强将条件都列出来在白板上。
第一起案件距离现在已经十八年了,发生在S省的村镇中,受害者是位二十三岁女性,当天去镇上赶集,回来天下小雨,跟男朋友磨蹭了会耽搁了功夫,天黑独自回家时遇害。
受害者的男朋友当时作为重点嫌疑人,因为有不在场证据才以证清白,不过据口供交代,他给女友在集市上买了条红色铃铛脚腕链子,女友很喜欢当时就戴上了,结果案发后受害人的链子不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