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微坚持不许宋曼姬插手,非要自己找。
麦阿萨的波斯酒肆虽好,宋微一万个不乐意去。迎来送往、当垆卖酒,这些轻省活儿都是女人在干,男人专管酿造、搬运之类的重活。混个二三十年,能得老板信赖,接触到酿造方子,或者替老板见大客户,才算是混出了模样。在那之前,不是圈在作坊就是闷在地库,连个抬头看天的空当都没有。以往宋微偶尔打打散工,干上半天一天,都要不停唉声叹气,完了腰酸背痛许久,让他拿这个当正经职业,想都不要想。再说还要天天看老头子吃娘亲豆腐,或者来买酒的登徒子跟娘亲调笑,是可忍孰不可忍,莫如眼不见为净。
一行有一行的诀窍,一业有一业的规矩。不管哪个时代,要进入一个行业,都免不了请人领路拜师学艺,熬过开始的苦日子,才能等来享福的时候。
自有记忆以来,宋微只从事过两种职业:其一可曰DIAO丝;其二当曰皇帝。
第一个职业,在宋微的印象里,就是穷、累、不安稳。钱总也不够花,总要看人脸色,总是提心吊胆,有劲儿没处使,有理没处说。其实这些最初是没感觉的,他是个天生得过且过的脾气,对外在条件好歹、他人言语看法,敏感度并不高,很擅长随遇而安,自得其乐。然而变故一旦来临,人被逼入绝境,这些感觉自然就有了。具体因由是什么,早已模糊不清,唯一记得的,就是临死前曾立下宏愿:下辈子要当皇帝。
那时候,宋微真心以为,世上最好的职业就是当皇帝。终于得偿所愿,一心认定是老天厚爱,十分理所当然。开始当得不好,他归咎于经验不足。一再当不好,才意识到这个职业有其固有属性,而自己似乎并不适合干这行。等到皇帝这个职业的固有属性如噩梦般无法摆脱,宋微深深地后悔了。
男怕入错行,老话果然都是至理。可惜人要真正懂得一个道理,并落实到自己身上,很多时候一辈子的代价都不够。要不怎么那么多人到死都没活明白呢?
春末夏初,晴明和煦。这天正是月底休沐日,逛西市、游蕃坊的客人比平时更多,各个街巷均是熙熙攘攘。
宋微站在“撒记胡饼店”招牌底下,帮着装烧饼、数铜板。他今天白色苎麻长袍外边罩了件绣花羊皮半臂衫,头戴同款花色的小皮帽,看上去活泼又俏丽。瓷白的皮肤,鲜明干净的五官,配着异域风情浓厚的装束,路过者无不眼前一亮。大概遗传的缘故,宋微的长相天生带了分媚气,未语先笑,眼风勾人,偏偏丝毫不做作,一派天然。有他在这站着,撒婆婆的生意至少好三成。
宋微脸上笑嘻嘻的,心里却开始发愁。这才站半天,腿就像灌了铅一般,膝盖都不肯打弯了。看边上撒小妹麻利地翻烤着烧饼,还不忘时时关照自己,宋微佩服极了。暗忖小姑娘怎么就待得住呢?一整天一整天干着同样的活儿,她怎么就不烦呢?
好不容易熬到黄昏,宣布歇市的鼓声响过,游人顾客渐稀。撒婆婆端出晚饭,宋微如蒙大赦,一屁股坐下,浑身就跟抽了骨头似的,软成一滩泥。
撒小妹体贴地摆好食具,撒婆婆把一碗羊汤放到他面前,叹气:“你这个小子,没一点长性,又吃不得苦,白长一副灵巧心肝聪明模样。今日这一天拘着,看把你磨的!”
宋微只顾低头唏哩呼噜喝汤吃饼,自己也觉得不太像话,硬起头皮表态:“不苦不苦……明日我还来帮忙。”
撒小妹飞快地算好了账,除去成本,今日净赚五百余文,果然比平时多。数出一百五十文,望一眼撒婆婆,又往里添了二十文,推到宋微面前,眼睛亮晶晶的:“小隐哥哥,这是你的。”
宋微不伸手:“说好来帮忙,你这是做什么?”
撒小妹坚持不肯,宋微便道:“存着当饭钱吧。”
两人还在拉锯,撒婆婆一把将铜板扫进钱袋子里:“你拿着不定瞎花到哪儿去,回头给你娘,存起来干点正事。”说到正事,便很关心地问将来打算,折腾这许多日子,究竟做何打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