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

秋以为期 桃千岁 2876 字 7个月前

趿着羊皮软底的拖鞋下楼,餐桌上摆放的是地道的中式早点,捏得十分精致秀气的蟹粉小笼,面皮里揉了菠菜汁的翡翠煎饺,还有一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现磨豆腐脑,上面铺着辣椒油,花椒油,香菜末,葱花,榨菜末,炒芝麻,酥黄豆……光闻到那麻辣鲜香的味儿,就让人齿颊生津,忍不住要咽口水。

边以秋拉开椅子坐下去,拿起勺子把豆腐脑和那七八种佐料搅匀,往嘴里送了一口,满足地长叹一声,这他妈才叫人间美味。

管家从门外进来,手里拿的是刚从大门口的邮箱里取出来的报纸,如同往常许许多多个早晨一样,径直送到餐厅去。

边以秋这种近乎于文盲的存在其实并没有每天阅读报纸的习惯,现在资讯这么发达,什么新闻都能第一时间在网上看到,按他的意思,这种浪费资源的纸媒早就应该淘汰了。但九爷在世时是每天都要看报纸的,管家伺候了他几十年,一时半会儿还真改不过来。

管家姓时,具体叫什么边以秋并不清楚,他只记得自己被领回来的第一天,这个九爷让他称呼“时叔”的男人牵着他的手,带他去处理伤口的时候,特别温和地问了一句:“疼不疼?”

边以秋那时候十四岁,已经在最黑暗最肮脏的地狱里摸爬滚打了七八年,身上新伤摞着旧伤,几乎要看不出原本的皮肤样子。别人伤他,他也伤别人,豁出命也要加倍把自己身上的伤还回去。跟过去无数次差点儿丢掉小命的重伤相比,其实那回伤得并不算很严重。

但这个男人问他,疼不疼。

其实怎么会不疼呢?就算他是钢筋铁骨铸造的身体,也仅仅只是个半大孩子。只是有些伤,疼着疼着就习惯了,感觉不到了。

说来也奇怪,两尺长的西瓜刀砍上后背,切进肩胛,拉出血淋淋的皮肉翻卷,他也没觉得有多痛,还能扛着那股子要吃人的劲儿,转身不要命的扑过去,把那个背后偷袭的大混子摁进垃圾堆,一板砖砸得那人头破血流脑浆四溅。

但这男人一句话,三个字,他浑身上下的伤都仿佛在一瞬间清醒过来,争先恐后地咆哮挣扎着叫嚣,疼,真他妈疼!疼得他眼泪都要下来了。

时叔看着他眼底泛红却倔强着一声不吭的样子,握着他的手紧了紧,说:“好孩子,不怕了,以后有九爷罩着你呢。”

就为很多年前时叔见到他的第一句话,九爷去世后,边以秋从煦园搬出来时,梅夫人问他需不需要带几个信得过的家佣过去,他想了想,问:“时叔能跟着我走吗?”

时叔和九爷是同乡,比九爷小不了几岁,据说当年九爷还没开始混道儿的时候,俩人就一块儿在南方当学徒做营生,九爷后来混道儿,家业渐渐大起来,时叔就一直站在他身后,替他管账,管家。九爷一辈子没娶老婆,时叔也打了一辈子光棍儿,俩老哥们儿就这么相互扶持着走了几十年。

九爷去世的那天晚上,几个所谓的元老想要逼宫炸刺儿,时叔守在九爷床边寸步不离,对外面快要按耐不住的各路妖魔鬼怪充耳不闻。后来边以秋从大牢里出来,神兵天降般跟那些人对峙,时叔就从九爷屋里出来过一次,停留了两分钟,交给边以秋一份遗嘱,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有,又回到了九爷床边。

边以秋解决了外头的麻烦,踏进九爷的卧室,Z市黑道曾经让人闻风丧胆谈之色变的男人已经陷入重度昏迷,各种监测生命体征的仪器导管插满了全身,但表情却是难得的平静安详,像睡着了似的,并没被病魔摧垮那一身的骄傲和锋芒,连样子都没怎么变,仿佛下一刻他还能站起来,精神矍铄地生龙活虎地和人谈笑风生。倒是坐在一旁的时叔,神情难掩憔悴,两鬓骤然斑白了许多。

边以秋在床边站了会儿,时叔说:“你出去吧,这最后一段路,我陪着他就行了。”

不知道为什么,边以秋当时就有种自己杵在这儿特别多余的感觉,于是深深看了他干爹一眼,乖乖地退了出去。

梅夫人对他要带着时叔很意外,但也没有阻止,就说看时叔的意思。

时叔说难得秋少爷不嫌弃我这个老头子,我就跟他走吧。

于是边以秋从煦园搬出来,就带了一个管家时叔,一个做饭特别好吃的厨娘秦婶,一个花匠兼司机岑叔,以及一个保镖左诚。除此之外,谁也没带。煦园的老宅子和一帮年富力强的仆佣都留给了梅夫人。

边以秋在离大学城不远的月麓山庄买了栋大别墅,但平常却不怎么回来,偶尔回一次,基本上就是想念秦婶的好厨艺,或者单纯的想回来看看时叔。在他心里,九爷如果是他爹,这么些年照顾着他的时叔就跟他妈没什么两样了。

至于煦园那位梅夫人,倒得排在时叔的后头。

“晚上不要忘了回煦园吃顿饭。”

前尘往事就着豆腐脑见了底,边以秋端起碗将剩下那点勺子都舀不起来的豆腐脑呼噜噜刮进嘴里,恨不能将整个碗都吞下去。

秦婶从厨房出来,一见他这样儿就乐了:“厨房还有呢。”

“早说啊。”边以秋把碗递过去,笑眯眯地看着秦婶,“多加点榨菜末和酥黄豆,香。”

“好。”秦婶乐呵呵地接过碗,转身回了厨房。

时叔把报纸拿回来,才想起现在坐在餐厅里的人已经不是九爷,索性坐到一边摊开报纸自己看。

边以秋拿起餐巾擦了擦嘴,才转头看向时叔,格外慎重地回答他刚刚那句话:“叔,我记着呢。”

时叔从报纸里抬起视线,和蔼地笑笑,没再说什么,但他的表情边以秋看得懂,大概是在说,记得就好。

九爷这人最讲规矩,逢年过节一家人是肯定要在一块儿吃顿饭的。今天是十二月最后一天,明天元旦。按以往的惯例,他今天晚上必须回煦园。毕竟不管怎么说,梅夫人才是九爷正牌的“夫人”,虽然两个人并没有结婚。

说起这位梅夫人,那也算得上是巾帼英雄女中豪杰,当年认识九爷的时候,她才二十出头,而九爷整整比她大了两轮。四十多岁的黑帮老大,有钱有势,又重情重义,成熟稳重,还有故事,正是许多年轻小姑娘崇拜喜欢的类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