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坤哥,你不是职业摄影师也太可惜了。飞行员多累,摄影简单多了,就......”
“小宋,你说的那不叫摄影。顶多算拍照,”陈燕西脸黑,挺想一巴掌捂住宋阮哇哇乱嚷的嘴,“现在是什么人都敢自称新锐摄影师,也不看看拍的什么玩意。”
金何坤没接话,不置可否。
实则摄影于他而言,充其量是一种记录生活的手段。区别在于,他比别人玩得更好一点。
可没在雪地里匍匐几小时,差点冻僵下身的人不会明白;没在深夜大杯灌下咖啡,只等一张星轨的人不会明白;没在深山老林间,经历命悬一线的人不会明白......摄影不是单纯的按下快门,或许有时候是,但它代表着一种态度与追求。
对生活,对人生。
金何坤患有典型的都市人综合征,简言之不明白活着的意义是什么。
一旦将兴趣变为事业,讲不起热爱时,只能谈钱。
信仰变得乏善可陈。
庸俗极了。
成为飞行员,就是很典型的例子。所以,他不会再让摄影重蹈覆辙。
陈燕西浏览着拷贝完毕的照片,眼神从电脑显示器上方瞄向金何坤。
坤爷今天话很少,拿相机时神情专注。而专注的男人最帅,陈燕西忍不住偷偷打量。
顺着光,下午四点的仙本那,日头依旧暴烈。
金何坤抬手清理机罩细节时,窗帘切割成条状的光线,印在他眼睛上。瞳色变得很淡,琥珀般。轮廓愈发深邃,嘴唇却柔和恰似镀一层蜜。
陈燕西的心“咯噔”一跳,不自觉舔舔唇。
说实在的,对于金何坤的提议......他并非完全抵触,甚至有那么点蠢蠢欲动。